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中规定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道路交通安全是驾驶人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是一些驾驶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也怀着一定的侥幸心理,实施危险的驾驶行为,例如醉酒驾驶、超载、超速驾驶等,一般的行为会被交警部门处罚,如果是严重的行为则可能触犯刑法。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中规定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律师解答: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是否属于追逐竞驶情节,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认定。就主观方面而言,“追逐竞驶”的行为特征决定了实践中行为人多出于竞技、寻求刺激、挑衅泄愤等动机,或者基于赌博牟利等目的,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故对行为人动机和目的的考察有助于对其行为性质的判断。就客观行为而言,通常表现为以一辆或者多辆机动车为追逐目标,伴有超速行驶、连续违反交通信号灯、曲折变道超车等违章驾驶行为。
律师补充: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指导性案例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是否属于情节恶劣。追逐竞驶的“情节恶劣”具体表现为:追逐竞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伴有多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的“情节恶劣”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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