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心理咨询服务效果不满意,法院能否支持退费
心理咨询是指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心理适应方面出现问题并企求解决问题的求询者提供心理援助的过程。咨询师利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与来访者建立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帮助来访者发现自己的问题及其根源,挖掘自身潜能,改变原有的认知结构和行为方式,以更好的适应社会。
网友咨询:
心理咨询服务效果不满意,法院能否支持退费?
律师解答:
心理咨询服务合同具有人身属性,合同履行的效果也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类经营活动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可以参照,容易产生纠纷。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此类服务过程中,对合同效果的达成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和主观评价,需要根据客观情况和心理咨询服务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综合评价。若咨询师没有了解心理危机的深层次原因,缺乏专业的心理学、社会学分析,建议起到了反效果,可以认定咨询师的服务在客观上没有达到合同目的,酌情判令情感咨询师退还服务费。
律师补充:
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师协助来访者解决各类心理问题的过程。“协助”二字表明:咨询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来访者是否有主动参与的态度和行动。咨询是一个过程,有些问题不是一次两次的交谈就能解决的,有时会有迂回曲折乃至反复,也有些问题甚至是难以完美地解决的。遇到心理问题,首先要清醒地认识产生危机的根源,确有需要寻求指导,应选择有专业资质的咨询机构及对接咨询师,明晰服务内容与服务对价,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做到审慎选择、理性消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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