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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意图的犯罪分子。即自己并不亲自参加某种犯罪,而是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通过他人去实施犯罪。那么教唆他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怎样处罚
律师解答: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律师补充;
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教唆对象应当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否则教唆犯不会成立,而是成立间接正犯,教唆对象必须具体,但具体并不意味着只能教唆一个人,教唆两个以上的人,也可以设立教唆犯。教唆对象不具体的,称为煽动,不构成教唆;
2、教唆行为,指引他人故意犯罪,进而使他人犯罪;
3、教唆故意,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实施不可能既遂的行为,是未遂的教唆,不能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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