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损坏的房屋影响使用是否可以要求减少租金
在实践中,经常有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时,认为出租人承诺的没有达到,或者出租人没有尽到部分合同义务,在这个时候承租人一般都会希望出租人免除部分租金。那么,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出租减免租金呢?
网友咨询:
损坏的房屋影响使用是否可以要求减少租金
律师解答:
损坏的房屋影响使用可以减少租金。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律师补充:
租赁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十分明确,具体如下:
1、出租人即房东有义务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若租赁物品质降低而危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者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
2、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不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承租物,若未尽妥善保管的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对房屋内租赁设备进行明确的查看验收,签署合同时将之前验收查看的设备进行明确的约定,同时明确双方的维修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的内容。一旦发生租赁设备的损坏,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若双方对损坏的原因不存在异议的,尽快采取维修、更换等补救措施,相关的费用可以租金、押金中进行结算。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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