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房屋采光权受到侵害的如何处理
随着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导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过去缩小,高层建筑的增多,这些变化使得建筑物之间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来越多。
网友咨询:
房屋采光权受到侵害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采光权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向有关部门举报。
4、仲裁诉讼解决。
律师补充:
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技术问题,具体应包括两种鉴定方法:第一种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如目前市场推出的日照模拟软件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第二种是进行现场观测测量,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
相邻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影响其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行为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只有在日照、采光和通风妨碍超出社会一般人的必要容忍限度时,权利人才可以主张民事赔偿,但主张的前提是判断日照和采光是否超出社会一般人的容忍义务,应以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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