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2023年04月20日 法妞问答律师

  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

  网友咨询: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律师补充:

  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均是公司退出市场机制的途径,但二者存在差异,程序的启动不能任性。一般来说,强制清算以公司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为前提,全部债权人得以清偿后,剩余财产由股东进行分配,侧重于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破产清算程序则从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规定了不同类型债权清偿的顺序、同类债权按比例清偿的原则。强制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债务人同时符合破产清算条件和强制清算条件的,应当及时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公平保护。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7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