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遭遇霸王条款要怎么维权
所谓“霸王条款”是指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网友咨询:
遭遇霸王条款要怎么维权?
律师解答:
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由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对商家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消费者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协出面协调解决。消费者还可以主动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影院免除、减轻己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但由于诉讼费时费力,相对而言,协商解决或由消协出面协商是较为经济的途径。
律师补充: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消费购物中,属于霸王条款的情形:1.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2. 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3. 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4. 购物后保安查验小票并盖章;5. “一经拆封,概不退货”;6. 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在进行维权投诉时,消费者需要带好可以证明自己在消费时遇到“霸王条款”以及个人消费时的收据等相关证据,用证据说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