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公司清算期间是否还要履行之前订立的合同
公司解散后,除由于是公司合并、分立的外,都应进人清算程序,在清算期间的公司与解散前的公司是同一个公司,只是公司进行清算时,它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被限于在清算范围内,仍然作为存续的公司而存在。
网友咨询:
公司清算期间是否还要履行之前订立的合同?
律师解答:
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因解散而进入清算程序后对于待履行合同应如何处理的决定权应当归于清算组,如果清算组决定继续履行并通知了合同相对方的,合同相对方仍然要受到合同约定的约束。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接管公司后,公司仍然存续的,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并不必然消灭,即使由清算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公司仍然可能通过重整得以重生。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组需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及时向合同相对方发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以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被清算公司的财产价值。
律师补充:
公司决定解散的,要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才可以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在清算期间,公司尚未注销登记,其主体资格仍然存续。
公司决议解散是公司终止也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个原因,但是公司解散是一个过程,在公司注销登记前,公司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仍然需要留用一部分劳动者。因此,公司决议解散的,如果在公司注销登记之前,公司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合同自办理完终止手续之时终止;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合同自公司注销登记时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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