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区别有哪些
在进行刑事判定的时候,一般都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在进行犯罪的情况时,是会出现未遂的情况的,那么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网友咨询: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答:
犯罪预备是有犯罪动机,是犯罪前基本条件,包括准备工具,顺序计划等但没有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是已经发生动作的过程,但没有达到犯罪的目标或部分目标。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概念不同。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要标志;如行为人是故意杀人,其举刀或掏刀的行为便是着手。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师补充:
犯罪未遂应当具备得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1)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2)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3)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相关法律法规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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