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犯罪构成之后,一般都是会面临判刑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都会这样子,比如说预备犯罪,也有的是属于犯罪未遂,可以免于处罚,那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如何的?
网友咨询: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但不是预备行为的终点;
2、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犯罪未遂是犯罪形态中的一种。
律师补充:
犯罪未遂如何量刑
1、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未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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