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一般自己居住的小区都设有物业管理公司,而且物业管理公司除了正常的物业管理收入还存在一些广告等其他业务收入。这部分收入的受益者存在争议,那么民法典小区电梯广告费该归谁?
网友咨询: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律师补充:
业主自治的原则是:
1、主权原则。
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决定。
2、程序原则。
制定议事规则,一切决定要依法和依规则来作出。
3、分权制衡原则。
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实行代议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设立,相对独立,相互制衡。
4、保护少数原则。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表决机制,但要防止多数人作出侵害少数人利益的决定。如果为了公共利益而无法避免,必须给受损失的少数人作出合理的利益补偿。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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