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样的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是具体法律保护效力,但是也有出现一方毁约的情况的,这时候也需要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的。但是也会有违约的免责事由的。那么违约的免责事由是哪些?
网友咨询: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承运人能证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即为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即当事人一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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