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可否提出离婚
离婚是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过不下去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那么在保障女性方面,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吗?
网友咨询: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可否提出离婚
律师解答:
是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婴儿是否死亡,均应受一年期间的限制。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确有必要”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女方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丧失保护的必要。例如:女方在婚前或婚后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的,其事实女方自己承认或经查明属实的,法院应该受理;女方婚后与他人同居或重婚而怀孕的,同居或重婚是违法行为,妨害了婚姻关系的存续,法律也不予保护。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威胁或者合法权益遭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4.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卖淫患有性病,不宜生育的。
5.女方在此期间下落不明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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