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瑕疵出资股东有责任吗
股东出资瑕疵的,应追究的民事责任具体有,该股东要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还要对公司债务在未缴出资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那么,股东出资瑕疵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具体有哪些?
网友咨询:
瑕疵出资股东有责任吗
律师解答:
股东瑕疵出资的责任有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律师补充:
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
1.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