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特别的重视,如果行为人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需要承担一定的清除污染费用。那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律师补充:
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
1、废气排放
是大气环境的严重的污染源,工业企业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气。
2、污水排放
污染地表水,如琥珀、江河,导致水体水质变差,甚至影响水体功能;污染土壤,导致土壤出现酸碱化、盐碱化等
3、滥伐森林
破坏原始林资源;不能涵养水源,造成河流流量减少;旱涝危害增大;水土流失加剧
4、过度开矿选矿
造成土地资源的破坏,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恶化,生态平衡失调,水灾旱灾频繁,而且影响各业生产的发展。
5、涸泽而渔
抽干池水捉鱼,只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
6、废旧电池丢弃
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内,长期积蓄难以排除
7、过度捕捉鸟类
大量死亡、繁殖能力下降、导致灭绝,种群减少,导致基因缺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