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应当证明哪些事实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应当证明哪些事实?
律师解答: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者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即在赔偿了实际损失之后,再加罚一定数额或者一定倍数的赔偿金。
被侵权人主张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
(一)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二)侵权人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故意;
(三)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认定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根据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范围和程度,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他人死亡、健康严重损害,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严重损害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人民法院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侵权人的恶意程度、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侵权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侵权人所采取的修复措施及其效果等因素,但一般不超过人身损害赔偿金、财产损失数额的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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