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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赏行为是消费还是赠与?“打赏”属于消费行为。“打赏”行为都具备购买服务的特征,观众是平台的消费者,主播是平台的员工,观众的“打赏”行为实际上是在平台员工处购买相应的服务。
网友咨询:
打赏行为是消费还是赠与
律师解答:
“打赏”属于消费行为。“打赏”行为都具备购买服务的特征,观众是平台的消费者,主播是平台的员工,观众的“打赏”行为实际上是在平台员工处购买相应的服务。直播中“打赏”通常情况下是一种双向互惠的法律关系,观众打赏主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将“打赏”行为归类于消费行为更为贴切。
律师补充:
打赏主播的钱能退回吗?
打赏主播的钱不一定能退回。
“打赏”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赠与行为本身有效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一旦转移,赠与人无权撤销赠与。一般而言,成年人实施的打赏行为是有效的法律行为,一旦打赏行为实施完毕,则无权要求返还。
一般而言,网络主播一般会在直播中发出赠与其礼物的“要约邀请”,即让观众赠送礼物。观众如果接受其要约邀请,主动打赏礼物或者金钱发出赠与要约,网络主播表示接受赠与行为就生效。生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赠与财产一旦交付,原则上是不能主张返还的。但在特定情况下,打赏行为本身无效或者效力待定,打赏的财物则可以主张返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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