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员工服务期内提前离职是否支付违约金
为了留住人才,用人单位一般都要与接受过培训的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对培训费用、服务期限和违约金等作出约定,以约束员工的择业自主权与自由流动权。那么,假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职,是否应当如合同约定必须支付违约金呢?
网友咨询:
员工服务期内提前离职是否支付违约金?
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
1、需要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无需支付违约金。
①对员工的培训并非专业技术培训,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违约金条款均无效,员工有权拒付所谓的“违约金”。
②因公司有错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律师补充:
并非所有劳动合同都能够为员工设定服务期,如果设定该服务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而专业技术培训是指在上岗前培训、日常业务培训之外,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所进行的培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