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和抵押吗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那么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和抵押吗?
网友咨询: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和抵押吗?
律师解答:
1、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
2、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律师补充: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第三百八十二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三百八十三条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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