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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些地方进了法院立案还有机会填一下表,但有些地方的法院本身就要排队立案,直接审核你提交的材料,那么去法院交立案材料算已经立案了吗?
网友咨询:
去法院交立案材料算已经立案了吗?
律师解答:
不是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才会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写明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不符合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律师补充:
立案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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