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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网友咨询:
婚后在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律师解答:
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需要办证本人到场。
接下来您需要到房管局大厅自助机叫号等待办理。办理因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个工作日以后,不过节假日要顺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
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房产证加名字看似很简单,只需要把名字加上去就行了,不过这是涉及到房产,各个环节还是比较谨慎的,需要提供各种相应的资料以此来证明双方都是自愿的。加名之前要考虑好,如果名下没房要加上名字,再买房时可能算二套房,贷款的首付和利率都要上浮。
律师补充: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不管房主是需要办理加名字还是减名字,都需要注意,由于地区不同其流程的收费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大家有这方面需求的话,应该先咨询清楚当地的房管局,然后房管局大厅自助机叫号等待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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