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涉外法律 >> 飞机可以拥有双重国籍吗?
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网友咨询:
飞机可以拥有双重国籍吗?
律师解答:
下列民用航空器应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登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民用航空器;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其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和中方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准予登记的其他民用航空器。
自境外租赁的民用航空器,承租人符合前款规定,该民用航空器的机组人员由承租人配备的,可以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是必须先予注销该民用航空器原国籍登记。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未注销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国籍登记。
律师补充:
判断民用航空器国籍:
1、其实,每一架飞机都有自己的注册号,也叫飞机号、机尾号,它是飞机的一个重要识别标志,在世界范围内绝无重号(就好象我们的身份证号码一样)。没有这个编号,民用航空器是不允许作任何飞行,即使是刚出厂的新飞机,作试飞或是交接给客户的转场飞行等等。而飞机注册号的编排是有严格规定的,分两部分: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2、国籍标志是识别航空器国籍的标志;
3、登记标志是航空器登记国在航空器登记后给定的标志。一般规定:登记标志须是字母、数字或者两者的组合,列在国籍标志之后,第一位是字母的,则国籍标志与登记标志之间应有一短划。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六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给国籍登记证书。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事项。
第九条 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未注销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国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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