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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船舶留置权是指什么?

2022年10月30日 法妞问答律师

船舶是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船舶的所有人,可以将船舶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后,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就设立。而船舶也具有留置权的,那么海商法船舶留置权是怎样的权利?

网友咨询:

海商法船舶留置权是指什么?

律师解答:

船舶留置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船舶留置权,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船舶的一方,当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该船舶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狭义的船舶留置权,通常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造船合同、修船合同的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留置所修造并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船舶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由各国海事法规定。

律师补充:

船舶留置权的特性:

1、法定性: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船舶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签订设定该担保物权的协议。

2、标的的特定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依修船或者造船合同而占有的债务人的船舶,不包括海事债务人的其他财产。

3、占有的先决性:占有当事船舶是享有和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先决条件。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4、优先性: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性体现为:狭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优先权之后、船舶抵押权之前;广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抵押权之后,一般海事债权之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十五条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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