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认缴股权转让流程
认缴股权转让其实就是股东之间换东家的事儿。首先,出让方和受让方得谈妥了,谈好价钱、股权比例和怎么付钱这些大事儿。然后,双方签个协议,写明转让的详细情况。接着,出让方得跟公司说,改一改公司章程,受让方还得去工商局报个到,换个股东名儿。等这些都办妥了,受让方就正式成为公司股东啦。再接着,出让方把股权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得付钱。最后,公司还得去税务局和告诉债权人一下,说股东换了,让大家心里都有个数。这就是整个认缴股权转让的大致流程啦,简单明了,一说就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