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农村申请个人低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农村个人低保申请标准及流程:
一、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的条件
1. 户籍与居住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当地农业户籍,并长期居住在该地。
2. 收入标准:申请前一年内,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需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 特殊成员考虑:若家庭整体经济状况虽不符合直接申请条件,但家庭中有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患重大疾病者,且其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可单独提出申请。
二、共同生活成员及家庭低保核定的特殊规定
1. 计入共同生活成员:包括户籍已迁出但仍在校就读的学生、具有非农业户籍但长期在当地农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应计入成员。
2. 不计入共同生活成员:服刑、劳动教养人员及外出务工半年以上者,不纳入家庭人口计算,但须申报并核算其收入。
申请材料清单
1. 基本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健康状况证明:伤残证、劳动能力证明等。
3. 收入证明: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及生产资料情况证明。
4. 学生证明: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校相关证明。
5. 跨地户籍证明:若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起,需提供相关派出所和乡镇政府的证明。
6. 其他辅助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及保险证明、法律裁决材料等。
申请流程概述
1. 提交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可委托村委会代办。
2. 材料审查与调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并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
3. 审核与审批:区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入户抽查,最终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并批准,发放低保金及领取证。
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拒绝劳动或培训: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或培训的。
2. 隐瞒收入或资产:不配合调查或隐瞒真实收入及资产的。
3. 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法定赡养人具备赡养能力但未履行的。
4. 高消费或奢侈生活:超过经济能力购买非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 财产超标: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标准的。
6. 违法违纪行为:因赌博、吸毒等行为导致贫困且拒不改正的。
7. 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