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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后,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2024-07-03 法律顾问 阅读量: 97

离职后,个人有权提取公积金。在员工离职后,雇主有责任在一个月内办理该员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随后可办理提取业务。但需注意,部分区域对离职后的提取设有时间限制,如两年内不得提取或需再就业满一定年限等规定。

离职后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如下:

1. **领取申请表与支票**:首先,由单位经办人员前往银行服务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现金(或转账)支票。

2. **准备证明材料**:员工需按规定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单位协助办理。

3. **提交申请**:员工携带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所需证明材料,亲自前往银行服务网点(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提交提取申请。

4. **审核与办理**: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5. **资金入账**: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员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建房、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偿还房贷本息、房租超出收入比例、享受低保、无自有住房、增设电梯等多种情况。

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一项长期住房储金制度,覆盖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多个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提取公积金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贷款合同、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等。对于夫妻共同购房的情况,还需注意提取顺序及额度的限制。

整个提取流程大致为:个人准备材料、填写申请书、提交审核、资金入账。在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顺利完成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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