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损害赔偿律师普法音频>> 侵犯他人肖像权一般会被判处多少年?
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不会面临刑罚。
当个人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受害者有权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一系列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消除潜在危险、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以及公开道歉等。
对于非营利性质的肖像权侵犯行为,受害者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肖像权侵犯行为,受害者不仅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还有权要求侵权人对因侵犯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如果侵权人不予理睬,受害者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侵权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提起诉讼时,受害者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存在困难,受害者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只要起诉符合以下条件,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关于肖像权,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包括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同样,肖像作品的权利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