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肇事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主要指的是在交通活动中,由于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可能涉及到人员的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要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主体条件:
此罪的主体是普遍性的,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在实际情况中,这类犯罪主体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2. 主观条件: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表现是过失,这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由于它是过失犯罪,所以行为人在主观上不能是故意,否则将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故意犯罪。
3. 客体条件:
此罪侵犯的是交通运输的安全,即公众在交通活动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 客观条件: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因此导致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那么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法律规定如下:
- 违反交通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果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处罚将加重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导致人员死亡,处罚将达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 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并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 死亡3人以上,并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
- 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并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这里的30万元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而非事故造成的总损失)。
-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 酒后、吸毒后驾驶;
- 无驾驶资格驾驶;
- 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的机动车;
- 驾驶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
- 严重超载驾驶;
-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