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条件具体如下: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7.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需要申请人和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2.需要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其它合法居住证),以及结婚的 证明材料;
3.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与偿还能力有关的债务和债务凭证;
4.购买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5.抵押的抵押物、抵押物清单、产权证明、抵押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相关部门的评估证明;
6.公积金中心需由第三方担保人作担保人,并支付保证金,由借款人、贷款人和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贷款的申请人到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或中心各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网点办理有关贷款的,如符合住房公积金的登记,不符合的,通知申请人;
2.中心综合业务中心审核员审核相关材料,并依据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政 策,确定贷款限额和还款期限;
3.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审核贷款申请,并打印批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4.贷款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签订有关的合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的按揭手 续,委托贷款银行进行他向产权的登记和确认;
5.中心综合服务厅主管按合同发出委托贷款通知书;
6.委托贷款银行根据委托贷款的通知办理贷款业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