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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律师!我是房子主人,空了一间房给我的堂侄女住,因侄女要办理居住证,所以两人签了一个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800元,实际没收取。后来我侄女也搬走了,合同签了三年,没有标明是单间出租,但租赁合同备案那里注明了是单间。现在去交房产税,税务机构強制要求我按当地此户型平均租赁水平6000元/月收税,是否合理,我该怎样维权?本人只想按合同金额交,毕竟我一分钱也没收。麻烦解疑,谢谢

2位律师回复

陈康康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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