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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的父母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就离婚了,那时候就跟着父亲生活,有一天父亲就口头对我说过十八岁以后就不在抚养我,为此我和父亲也起了争执,如今我已经十八岁了,还在上学读高中,每周需要上学用的餐费,打电话联系,父亲的态度很坚决,不愿在支付生活费,而让我自己去联系我的母亲,而母亲说在他们离婚时签过协议 ,上面写着孩子上学费用都由什么父亲支付,所以也不会支付上学用的餐费,我自己还在上学没有经济能力,需要父亲,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有权利去告我的父亲吗?

2位律师回复

徐慧霞律师 河南-商丘  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

何晓丽律师 河南-平顶山  河南民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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