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广西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玉林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朱某想买李某的摩托车,该摩托车属于黑车,朱某和李某谈妥了600块钱购买,但是朱某未付款。一天晚上,我和李某去喝酒,然后李某让我走去停摩托车的地方,将摩托车开去给李某。刚上车还未打着火,便衣警察便来了,将摩托车拉去了派出所,让我第二天拿合格证,驾驶证,发票去赎回。李某知道后,没有发票和合格证,无法赎回来,便要求我赔偿600块钱。我说我现在没钱,在九月一日起每周赔偿50块钱。李某答应了。如今声称一个朋友出了点事故,急需600块钱做手术,要求我立刻给600块钱。请问李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李坚东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二十年,主要专擅于刑事辩护,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代
帮助人数:1988人 粉丝人数:3944人
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保山市律师协会行政及依法治市委员会主
帮助人数:41人 粉丝人数:733人
执业以来一直坚持法学理论与诉讼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专注于民商事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883人
帮助人数:945人 粉丝人数:663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