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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我老婆因右肾积水,在医院做了双J管的引流手术,第二天医院要我们转他们重症监护室,我们同意了,可一会儿又说重症监护室不收了,让我们转他们的上级医院,当时我们就真以为病人很严重了,就没敢转他们的上级医院,直接转到了华西医院。可到了华西,也只给病人输抗生素的药品,病情就控制住了,隔了几天也就出院了。我相信他们医院肯定也有那种抗生素药品,可为什么不用,还让我们转院,而且说得病情很严重。然而转院给了病人家属很大一部分费用,还带给家属心理上很大的承受压力。我们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常顺律师 内蒙古-呼伦贝尔 内蒙古达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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