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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培训机构上班,与机构签了一年的合同,在合同上写到合同期内写到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乙方也就是我必须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4000元这样合理吗?
郑强强律师 江西-吉安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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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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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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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宏律师(13730600032),中共党员。本人有着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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