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江苏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南京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您好,我现在在职场(店铺)发现上司有性骚扰的倾向,对我有非分之想。店铺并未与我签订任何纸质合同,现在我考虑不辞而别,先斩后奏,想问一下如果我此刻这样跑路,是否是劳动法允许的?是否可以向上司索要我此个月的劳动报酬?
郭梅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保航团队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达因律师事务所
阎楠律师 江苏-苏州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曹广科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文定律师事务所
叶清风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周金文律师 江苏-南通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吴志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韬冠律师事务所
张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周曙煜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4人 粉丝人数:61人
帮助人数:150人 粉丝人数:1438人
蒋卫华律师,三级律师,在安徽亳州工作三十多年,具有丰富的社会
帮助人数:449人 粉丝人数:2559人
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帮助人数:774人 粉丝人数:26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