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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在产后修复中心购买产后修复项目,预付款支付41000元。项目做了几次然后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工作原因停止了项目,现向商家提出退还我未消费的费用约3万元,产康中心拒绝,后本人向12315投诉,经过12315调解商家同意退款,但要按照原价扣除我已经消费的费用,还说钱都给员工发提成了(没有消费的费用商家有权支配吗?)算下来只能退我12万元。我认为商家退款计算不合理,双方协调不成功我打算起诉到法院。我有剩余未服务的次数证据,但双方没有签定合同,商家没有开发票,我有电子支付凭据。能起诉成功吗?(12315调解员私下跟我说,这件事是我个人违约,说我理亏 建议我接受1.2万元退款 不然起诉到法院商家有权不退款)这个有依据吗?
吴玮律师 广西-南宁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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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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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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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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