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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0

咨询下,同事向公司借了20万元,用作于处理公司相关事宜,因我自己没有借款资格,经过领导协商后,同事借的公司的20万元中一部分给了我处理公司相关事宜,其中5万元被我用于自己的事情了,是不是属于挪用公款。 如果起诉,会如何判罚。 5万元还未归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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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素平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恒都(上海)师事务所

  •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所以是否属于挪用公款,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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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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