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浙江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舟山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2018年4月14日到2018年6月13日租期了两个月房子,6月13日房东检查完房子没有问题,本人就搬走了。约好第二天去找房东,给房东合同(收据在合同的背面),因为约定与另一个租客交接好电卡后再去找房东要押金,但因为本人和另一个租客时间冲突(上班,回老家)未能当15日完电卡交接,完成交接后,6月20号和房东联系,房东表示账已经交上去了, 自己与人合伙,自己做不了主不能退还押金。23日晚房东表示:扣除押金的70% 我不同意 房东就不给钱了。我能起诉把前要回来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帮助人数:846人 粉丝人数:2170人
自执业以来从事多起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反
帮助人数:899人 粉丝人数:1470人
帮助人数:1261人 粉丝人数:2969人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21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