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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只有一套37平方的自住房,也没稳定的工作,还有中度焦虑症,这种情况下法院还会不会强制执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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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侠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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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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