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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合作名义让我出资,答应成立新公司并登记相关人员股份。共同经营两月后,我发现他不会经营,并且存在欺骗行为。决定并通知他我要撤资退出。
他以没钱为由一分没给。时隔一年半,新公司仍未注册,出资费用仍未退还。(有股权分配合同)
共同经营两月时间有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与未成立的公司签订,有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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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明星律师,执业10年的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擅长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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