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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反诉有再审吗,我电话1560046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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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墨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礼矩律师事务所

  • 案件再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其进行再审的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由特殊主体提出的补救性程序。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是构成再审的实质理由。再审程序的设立,对于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坚持人民司法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而所谓反诉,则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意在抵消或吞并原告所提之诉的反请求。审判实务中,如果在案件进行再审的过程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法院该如何处理?
      事实上,再审程序作为一种补救性程序,不是原审程序的继续,而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所以不能套用原审程序,再审的实质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判,更重要的在于对已经具有既判力的原审判决进行评判,因此在案件的原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又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原审范围进行,除非是当事人在原审时就一直主张的事项,原审法院未予以审理,否则原审被告在再审期间不能提出反诉请求。如果允许提起反诉请求,则与设立再审程序的目的相违背。因此,在案件进行再审的过程中原审被告如果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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