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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行业交流1个月前

请问律师:我于今年10月8日办理了退休,本人是75年8月参加工作,在计算工龄时应该是44年3个月,而人社部门只算我44年1个月,他们回答说,我参加工作时不满十六周岁,只能承认44年1个月。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对退休金的计算有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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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庆文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

  • 你好,首先回答你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我国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02年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未成年用工最低年龄为16周岁,低于16周岁的为非法用工。当然这是您参加工作之后颁布的法律,但是根据规定,您在退休时计算工龄应当根据现行法律计算。
    其次,少两个月工龄对于社保的影响,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您缴费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养老金。所以少交这两个月您当然可以依法享受养老金,那么对于养老金基数来说,影响非常小。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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