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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建筑工程1个月前

¥50.00

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

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律师你好,以上是我在你们这里查到的信息,我主要想咨询一下农用地转用是否必须要按照规划部门的选址,还是国土部门确定范围就可以?具体到哪个法律法规?

查看康生律师的回答

康生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内蒙古信真律师事务所

  • 国土资源部有明确的规定。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由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面积较少的也可由省政府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指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权力不得下放。

    1个月前

  • 具体法规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个月前

  • 麻烦您看一下我最后的问题,我是想问是否需要规划选址?哪个法律明文规定?

    1个月前

  • 农业用地转用是必须通过选址的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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