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工伤 湖南-张家界 2024-09-03
家父八月五号突发右侧下肢乏力,经医院鉴定为脑梗死。后被同事告知原来家父当日在上班期间与同事曾在公司内部发生交通事故致家父摔倒,因家中亲戚为脑梗死对口医生,家父摔倒后察觉身体异样,遂赶回家中,由本人送去医院,经查诊断为脑梗死,但尚无证据证明是否因交通事故引起。家父目前还有36个月退休,家父在单位工作十一年,公司要求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每周工作七天。目前家父因脑梗死丧失劳动能力,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家父工龄工资以及应赔偿数额或需要提供何文件,以及如果单位不同意赔偿本人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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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员工因超时加班发生疾病或死亡的举证责任,员工或家属需要就员工突发疾病或死亡的时间、地点、抢救、诊断、治疗、死亡等事实进行举证,比如收集事发现场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抢救和治疗记录、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可能需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劳动者年龄状况、发病时间、救治情况、工作状况,以及其疾病发生的原因,在因果关系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的过错程度、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2024-09-03 08: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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