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不给租户退押金?

房产纠纷 安徽-合肥 2024-08-09
我是房东,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协议未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其中合同第九条:租赁期内,甲方若违约,需赔付乙方双倍押金。这个双倍押金是加上原有押金一共两个月,还是不包含原有押金再赔付两个月(总共三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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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如果该房屋是您自己个人所有,租客也是个人,您与租客双方签字后合同就成立,没有附生效条件自合同成立时合同生效,即使没有按手印也有法律效力,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双倍押金,就只有双倍押金的数额,原有的押金是要退还的。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4-08-09 08: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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