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财产是否可以追回

债权债务 黑龙江-齐齐哈尔 2022-11-05
在2015年,A某在古玩交易市场以抵押借款的形式,向市场的B某借款200万元。合同上显示每月A某每月向B某支付利息支付利息3.5%,借款期限为2年,若合同到期A某无法偿还,邮票无法取回。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合同上有A某、B某和担保人C某的签字。2017年A某无法偿还,抵押的物资无法取回。听说民间借贷产生高额利息是违法行为,现在A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自己抵押的物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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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当时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超过年利24%,超过年利24%的,如果已经支付的,在36%以内的无法要回,超过36%的可以要回。你的情况已经超过年利36%,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现在你无法就超过的利息主张权利。但你可以就邮票的物权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邮票,这个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2022-11-05 08: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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