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按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工伤 贵州-铜仁 2024-01-05
去年工资4600 单位是按4600基数缴纳社保。今年 确按照最低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保。请问 该怎么办。离职后是否可以通过某些途径 追回我的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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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社保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劳动者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表明对缴纳社保的费用有异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能够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能够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024-01-05 08: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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