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父母亡故后应当妥善安葬、安置父母的遗体或骨灰,这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赡养义务的延伸。因此,购墓、立碑等行为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符合公序良俗,应予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墓碑文字已清楚表明系王老太及丈夫、大儿子的合葬墓地,具有排他性,尽管王老太尚健在,但仍不能随意变动这种特定性。而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对王老太享有的墓地使用权的侵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将系争墓地恢复原状。同时,墓地的使用权具有特定人格象征意义,胡某的行为明显侵犯了王老太的精神利益,故法院酌定其赔偿王老太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23-12-25 15: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