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这意味着,即使继母改嫁,继子仍需承担赡养义务。
于本案,方某在赵甲年幼时改嫁至其家中,将赵甲抚养成人,双方形成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母子关系,方某与赵甲之间已经形成的继母子关系不因改嫁解除,赵甲仍应对方某履行赡养义务;另外,赵甲提交的《协议书》违反法律规定,赵甲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法院遂判决:赵甲负担方某的医疗费,每月向方某给付赡养费500元。
2023-12-21 16: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