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一款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转弯要让直行”。
根据交警的调查情况,劳斯莱斯司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监控录像显示,当时红灯已亮起,直行货车按照交通信号规定正常通过路口。而劳斯莱斯司机却以极高的速度闯过红灯,导致与直行货车相撞。调查还显示,劳斯莱斯司机可能存在驾驶疲劳和分神的情况,加剧了事故的发生。在经过后续调查后,交警最终改了判定结果,判决货车司机无责。
2023-10-24 16:05:40